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违法,这属于公民的私人领域,没有损害公共利益,但是一经传播,达到一定程度,会涉及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违法,但是不犯罪。不会受到刑罚或者治安处罚。只能进行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单纯地独自观看行为,因为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危害。所以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制的范围,但如果对淫秽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下载、刻录光盘、复制优盘等方式进行复制,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复制淫秽物品行为,将被予以拘留或罚款。如果是行为人一个人独自观看或者和女朋友、配偶一起观看,这种情况是属于满足自己需要的私密行为,并不明显违法。但行为人如与同学、朋友或同事一起观看,那就涉嫌违法,属于组织播放淫秽制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浏览“不良网站”属于是个人不健康的行为,做好自律最关键,养成良好的阅读和娱乐习惯,对自己很有好处。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不良网站的危害性:手机设备如果经常性浏览这类的不良网站,因此负载高,有发热,也可能发生卡尔顿,随着日积月累,网站也积累了很多数据和利益,从而加速手机设备的老化,影响寿命,所以最好不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如果你在网上冲浪的时候担心别人被利用,也可以使用插件阻止。当然,最好的方法是不要浏览。因为通过插件也不能很好地获得。因此,访问不健康的网站时,其背后的黑客通过网络程序窃取个人信息,或使用你的设备进行挖掘,最终监控你的设备,因此,清楚地了解其危险性,净化网络环境是我们最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种观点: 看不良网站属于违法,但是不犯罪。浏览不良网站不会被抓,如果只是自行观看,没有进行传播,不会构成犯罪。报警立案流程:1、当群众遭遇不法侵害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带上身份证、及相关线索材料。2、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会让本人写报案材料,或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接受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3、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4、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综上所述,浏览不良网站一般情况下不违法,但是还是尽量不要浏览。若是将网站上的内容复制或者是传播的,就会违法,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单纯地独自观看行为,因为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危害。所以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制的范围,但如果对淫秽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下载、刻录光盘、复制优盘等方式进行复制,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复制淫秽物品行为,将被予以拘留或罚款。如果是行为人一个人独自观看或者和女朋友、配偶一起观看,这种情况是属于满足自己需要的私密行为,并不明显违法。但行为人如与同学、朋友或同事一起观看,那就涉嫌违法,属于组织播放淫秽制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种观点: 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浏览“不良网站”属于是个人不健康的行为,做好自律最关键,养成良好的阅读和娱乐习惯,对自己很有好处。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不良网站的危害性:手机设备如果经常性浏览这类的不良网站,因此负载高,有发热,也可能发生卡尔顿,随着日积月累,网站也积累了很多数据和利益,从而加速手机设备的老化,影响寿命,所以最好不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如果你在网上冲浪的时候担心别人被利用,也可以使用插件阻止。当然,最好的方法是不要浏览。因为通过插件也不能很好地获得。因此,访问不健康的网站时,其背后的黑客通过网络程序窃取个人信息,或使用你的设备进行挖掘,最终监控你的设备,因此,清楚地了解其危险性,净化网络环境是我们最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违法,但是不犯罪。不会受到刑罚或者治安处罚。只能进行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违法,这属于公民的私人领域,没有损害公共利益,但是一经传播,达到一定程度,会涉及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违法,但是不犯罪。不会受到刑罚或者治安处罚。只能进行警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单纯地独自观看行为,因为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危害。所以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制的范围,但如果对淫秽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下载、刻录光盘、复制优盘等方式进行复制,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复制淫秽物品行为,将被予以拘留或罚款。如果是行为人一个人独自观看或者和女朋友、配偶一起观看,这种情况是属于满足自己需要的私密行为,并不明显违法。但行为人如与同学、朋友或同事一起观看,那就涉嫌违法,属于组织播放淫秽制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浏览“不良网站”属于是个人不健康的行为,做好自律最关键,养成良好的阅读和娱乐习惯,对自己很有好处。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不良网站的危害性:手机设备如果经常性浏览这类的不良网站,因此负载高,有发热,也可能发生卡尔顿,随着日积月累,网站也积累了很多数据和利益,从而加速手机设备的老化,影响寿命,所以最好不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如果你在网上冲浪的时候担心别人被利用,也可以使用插件阻止。当然,最好的方法是不要浏览。因为通过插件也不能很好地获得。因此,访问不健康的网站时,其背后的黑客通过网络程序窃取个人信息,或使用你的设备进行挖掘,最终监控你的设备,因此,清楚地了解其危险性,净化网络环境是我们最需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一个单位,现在都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是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社保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2种观点: 什么叫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法律分析:非法进入供人居住生活所需的密闭场所抢劫叫入户抢劫的;量刑标准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拼凑的素材如果达到了商业目的,这种情况就已经构成了著作权的侵权,对方是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获得赔偿的,所以说为了保险起见一定要注明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的除外;(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及时退出该网站,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该不良网站。浏览不良网站属于违法行为,若仅仅只是自己不小心浏览没有传播,不会受到刑罚或者治安处罚。只能进行警告。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浏览黄网”属于“查阅”淫秽、色情网上信息的一内般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1种观点: 会透露个人信息通常情况下,浏览器不允许不良网站。但是,在打开不良网站时,我们将信任该网站的弹出窗口,这使我们迈出了网络欺诈的第一步。当浏览不良网站时,我们会在网站上留下很多个人信息。例如,某些网站在您登录后会迅速锁定个人信息,以窃取您的信息以进行非法行为。我们手机中的个人信息、隐私也都容易泄露。要知道,互联网时代也是实名制、且大数据时代,用户的个人隐私远远比大家想象中的值钱多了,而当我们浏览“不良网站”时,手机一旦被侵入,植入一些“爬虫软件”,那么个人信息、照片就会完全泄露,因此大家会发现,在观看完之后,我们经常能够收到一些骚扰电话、博彩类的垃圾短信等等,而这都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了。很多时候浏览完不健康网站之后会发现自己手机会收到很多垃圾短信,特别是赌博网址,还会收到许多骚扰电话浏览不健康网站这件事情,是成人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的需求,而且这也不是什么犯罪的事情。大家浏览该网站是合理的,但是在浏览网站之后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却对我们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和欺骗性。一般如果只是浏览不健康网站会透露个人信息,但是是否是比较重要的信息倒数不一定。至于木马病毒的话,只要不随便点击链接,电脑手机自带系统可以查杀!尤其是iOS系统基本只是浏览网站不太可能透露个人重要信息。最多是IP地址,所在位置,浏览记录,浏览器版本等,关键是不要注册。不良网站的存在,除了使用各种方面来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拿来卖钱外,有些甚至还会用来做不法事情,所以为了保证自己的个人信息的安全,手机上已经下载了不良网站的快点卸载,也不要去网站上去浏览这些没有任何好处的不健康信息。另外对身体的影响也比较大,多做点事情,分散一下精力吧。少看不看那玩意,有空多运动运动,出去打打篮球,出去跑跑步啥的,不比看那玩意强,主要是看那玩意不出事还好,一出事就很麻烦。现在有一些网站会用病毒攻击你的摄像头,然后你的摄像头就会被他们操控,这样你的一举一动就全被他们记录了,他们万一用你照片P到不好的照片上,那就麻烦了,所以不看还是好,学会控制住自己。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同时,在浏览色情网站过程中,如果有下载、复制行为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复制淫秽物品行为,将被予以拘留或罚款。如果与他人一同观看,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属于组织播放淫秽制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对此,提醒大家,浏览色情网站属于涉嫌违法行为,大家在警惕网络诈骗的同时,也要抵制网络淫秽色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单纯地独自观看行为,因为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危害。所以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制的范围,但如果对淫秽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下载、刻录光盘、复制优盘等方式进行复制,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复制淫秽物品行为,将被予以拘留或罚款。如果是行为人一个人独自观看或者和女朋友、配偶一起观看,这种情况是属于满足自己需要的私密行为,并不明显违法。但行为人如与同学、朋友或同事一起观看,那就涉嫌违法,属于组织播放淫秽制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浏览不良网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个人浏览却也不至于严重到被判刑的程度,被查获后一般是批评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及时退出该网站,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该不良网站。浏览不良网站属于违法行为,若仅仅只是自己不小心浏览没有传播,不会受到刑罚或者治安处罚。只能进行警告。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浏览黄网”属于“查阅”淫秽、色情网上信息的一内般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第1种观点: 看了不良网站的情况如下:1、浏览不良网站不会被抓,如果只是自行观看,没有进行传播,不会构成犯罪;2、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4、传播淫秽物品的,违反治安管理,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已经浏览了不良网站处理办法:1、木马查杀:在我们不小心进入了不良网站之后,这些网站有可能会在我们的电脑里留下一些病毒,这时可以进行电脑的木马查杀,排查是否有病毒文件;2、设备清理:在查杀了木马病毒之后,我们还可以对电脑的垃圾文件进行清理,避免病毒藏在垃圾文件中。综上所述,浏览不良网站一般情况下不违法,但是还是尽量不要浏览。若是将网站上的内容复制或者是传播的,就会违法,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是浏览是不违法的,但是最好不要,因为这些网站是不安全的。恶意网站顾名思义:肯定会对用户的手机造成影响。总结如下:阅读器挟制:指未经用户允许,改动用户阅读器或其余相干设置,迫应用户拜访特定网站或招致用户无奈失常上彀的行动。1、强迫装置:指未明确提醒用户或未经用户允许,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余终端上装置软件的行动。难以卸载:指未供给通用的卸载方法,或在不受其余软件影响、工资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旧有运动法式的行动。2、恶意网络用户信息:指未明白提醒用户或未经用户允许,歹意网络用户信息的行动。3、恶意卸载:指未明白提醒用户、未经用户允许,或误导、诱骗用户卸载其余软件的行动。4、恶意绑缚:指在软件中绑缚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既然能够认识到浏览不良网站的危害性,今后就应当克服这种不良习惯,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健康的文娱活动中去。单纯地独自观看行为,因为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危害。所以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制的范围,但如果对淫秽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下载、刻录光盘、复制优盘等方式进行复制,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复制淫秽物品行为,将被予以拘留或罚款。如果是行为人一个人独自观看或者和女朋友、配偶一起观看,这种情况是属于满足自己需要的私密行为,并不明显违法。但行为人如与同学、朋友或同事一起观看,那就涉嫌违法,属于组织播放淫秽制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及时退出该网站,可以向公安机关反映该不良网站。浏览不良网站属于违法行为,若仅仅只是自己不小心浏览没有传播,不会受到刑罚或者治安处罚。只能进行警告。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浏览黄网”属于“查阅”淫秽、色情网上信息的一内般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需要交11%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个人股东的有限公司是注册登记类型,与个体户对应;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与小规模纳税人对应;一个人股东的有限公司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并不是说公司就一定是一般 纳税人,也不是说个体户就一定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税法》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二)所欠税款;(三)其他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1种观点: 在网上看不良网站不会被抓。如果只是自行观看,没有进行传播,不会构成犯罪。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的,违反治安管理,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2种观点: 浏览不良网站不会被抓,如果只是自行观看,没有进行传播,不会构成犯罪。一、有以下情况的,构成犯罪及处罚:1、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传播淫秽物品的,违反治安管理,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组织他人观看不良网站的情况:1、组织他人共同观看不良网站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扫黄打非一直在路上,黄赌毒不分家,为了预防犯罪、疾病,将对淫秽物品进行传播的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尤其要打击对青少年进行传播的人,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3、浏览不良网站不会被抓,如果对不良网站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等,视情节而定,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三、浏览不良网站的后果:1、首先经常浏览不良网站的人第一个承担的后果就是手机被侵入病毒,因为事实上在这些网站的身后,都是各种病毒,当你不断的访问的时候,就会直接侵入你的手机,从而泄露你的隐私,而你也会因为泄露隐私承担各种后果,收一些“推销电话”或者 短信等等。2、其次第二个后果就是手机或者电脑报废,一般这类网站的运营者大多都是一些专业的网络黑客,他们会大量的撒网捕鱼,目的就是入侵大家的手机,电脑,利用一些程度代码,把大家的设备改造成“矿机”,用来挖掘虚拟货币,但是这样会损害我们手机电脑的硬件配置,最后直接报废掉。3、第三大后果就是身体健康受到影响了,很多人经常在晚上的时候偷看成人网站,不懂的节制,那么可能之后在结婚之后就会发现自己的健康早已受损,而经常熬夜也会对身体造成双重损伤,所以奉劝大家尽早戒掉!四、浏览不良网站的补救方法:1、木马查杀:在我们不小心进入了不良网站之后,这些网站有可能会在我们的电脑里留下一些病毒,这时可以进行电脑的木马查杀,排查是否有病毒文件。2、设备清理:在查杀了木马病毒之后,我们还可以对电脑的垃圾文件进行清理,避免病毒藏在垃圾文件中。3、卸载可疑软件:我们还可以查看电脑的硬盘,看看有没有最近新安装的软件,特别是浏览了不良网站后自动多出来的软件,如果有要将其卸载。4、加强防护:为了避免受到不良网站的侵害,我们可以事先在经常上网的设备里安装一些网络防护的安全软件,可以起到一定的预警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