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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不良网站的后果违法吗?

来源:频培教育
第1种观点: 在网上看不良网站不会被抓。如果只是自行观看,没有进行传播,不会构成犯罪。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的,违反治安管理,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该商标是否侵犯了他人已注册的同类或相似类别商品的合法商标权益,最好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确认;其二,是否和他人已使用多年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相同;其三,如有图形等要素,是否是抄袭他人作品,否则侵犯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根据上述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不属于应纳税凭证,所以不需缴纳印花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去单位人事部去开个证明,带上身份证,单位缴纳公积金的流水单,和单位打错名字的介绍信,出具名字打错的证明,然后到公积金那里去把资料进行完整修改,不然以后也是一种麻烦,希望越早办理越好,省得到公积金提取使用时也会带来不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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